司馬光為官生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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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新法 司馬光在政治上是標準的守舊派人士,他跟主持變法的王安石發(fā)生了嚴重分歧,幾度上書反對新法。他認為刑法新建的國家使用輕典,混亂的國家使用重典,這是世輕世重,不是改變法律。所謂“治天下譬如居室,敝則修之,非大壞不更造也。”司馬光與王安石,就竭誠為國來說,二人是一致的,但在具體措施上,各有偏向。王安石主要是圍繞著當時財政、軍事上存在的問題,通過大刀闊斧的經(jīng)濟、軍事改革措施來解決燃眉之急。司馬光則認為在守成時期,應偏重于通過倫理綱常的整頓,來把人們的思想束縛在原有制度之內,即使改革,也定要穩(wěn)妥,因為“大壞而更改,非得良匠美材不成,今二者皆無,臣恐風雨之不庇也”。司馬光的主張雖然偏于保守,但實際上是一種在“守?!被A上的改革方略。王安石變法中出現(xiàn)的問題,如新法不能有效落實和用人不當?shù)惹闆r,從側面證明司馬光在政治上還是老練穩(wěn)健的?! 】梢允褂靡痪湓拋碓u價司馬光的一生 :其實司馬光的一生主要就是干了這兩件事情 編寫《資治通鑒》反對王安石的新法 但是有一點必須要注意就是:司馬光之所以與王安石政見不和僅僅是在政治觀點上有分歧,在本質上都是為國為民的真君子——純粹君子之爭,絕對不是為了一己私利,不然王安石在痛恨司馬光之余也不會由衷的道出:“司馬君實,君子人也!”一個令政敵都嘆為君子的人,絕對不是一個小人!司馬光在政治上的理解比王安石要深刻得多,在為變法問題斗得死去活來之后,司馬光留下了這樣的見解,基本可以概括他對王安石一生的看法“介甫無它,唯執(zhí)拗耳”?! ∮兄叨日蚊舾械乃抉R光,覺察到了變法的不妥,但具體哪里不妥限于當時的歷史條件他不可能作很準確的描述,只能通過變法造成的一些惡果來解釋他反對變法的原因。在宋神宗面前不斷和安石爭辯,但缺乏現(xiàn)代經(jīng)濟理論,司馬光無法對變法方案作出有力辯駁。終其所述,只有“不妥”二字而已。結果造成了神宗誤會他無理取鬧的局面,不得不遠離政治中心,出走洛陽?! ∵€有點要注意就是司馬光在和對方的爭斗中不能得勝時,便選擇了回避和退讓,而不是伺機報復和惡意中傷。曾有人勸司馬光彈劾王安石,然而司馬光卻一口回絕了他們:王沒有任何私利,為什么要這樣做?面對身為副宰相的王安石的如日中天,司馬光毫不猶豫地選擇了退讓。
元祐更化 哲宗立,宣仁后垂簾同聽政,門下侍郎司馬光言:按因差役破產者,惟鄉(xiāng)戶衙前。蓋山野愚戇之人,不能干事,或因水火損敗官物,或為上下侵欺乞取,是致欠拆,備償不足,有破產者。至于長名衙前,在公精熟,每經(jīng)重難,別得優(yōu)輕場務酬獎,往往致富,何破產之有?又曰曏者役人皆上等戶為之,其下等、單丁、女戶及品官、僧道,本來無役,今使之一概輸錢,則是賦斂愈重。自行免役法以來,富室差得自寬,貧者困窮日甚,監(jiān)司、守令之不仁者,于雇役人之外多取羨余,或一縣至數(shù)萬貫,以冀恩賞。又青苗、免役,賦斂多責見錢。錢非私家所鑄,要須貿易,豐歲追限,尚失半價,若值兇年,無谷可糶,賣田不售,遂致殺牛賣肉,伐桑鬻薪,來年生計,不暇復顧,此農民所以重困也。臣愚以為宜悉罷免役錢,諸色役人,并如舊制定差,見雇役人皆罷遣之。衙前先募人投充長名,召募不足,然后差鄉(xiāng)村人戶,每經(jīng)歷重難差遣,依舊以優(yōu)輕場務充酬獎。所有見在役錢,撥充州縣常平本錢,以戶口為率,存三年之蓄,有余則歸轉運司。凡免役之法,縱富強應役之人,征貧弱不役之戶,利于富不利于貧。及今耳目相接,猶可復舊名,若更年深,富者安之,民不可復差役矣?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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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馬光
司馬光(1019-1086)字君實,號迂夫,晚號迂叟,陜州夏縣(今屬山西)涑水鄉(xiāng)人,世稱涑水先生。寶元元年(1038)進士,簽判武成軍,累遷大理寺丞、起居舍人。仁宗末年任天章閣待制兼侍之中知諫院。神宗初,官翰林學士、御史中丞。反對與王安石變法,出知永興軍,判西京御史臺。后閑居洛陽,專修《資治通鑒》。哲宗立,拜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,在相位八月而卒,年六十八,贈太師、溫國公,謚文正。《宋史》有傳。其著作主要有《資治通鑒》二百九十四卷,另有《司馬文正公集》八十卷。詞存三首,均寫艷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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